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跟普通市民有什么关系?
在近日结束的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检察元素”成为一大亮点,“公益诉讼”成为大会的热词。会上,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群向大会作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水务局等十多家单位就公益保护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问题,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询问。而更重要的是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群介绍,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地区3年多以来,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894件,其中提起公益诉讼43件;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开创性或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例如,市检察院办理的一件环境污染案,在全国首创以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寻找有关公益组织的做法,被“两高”司法解释吸收采纳;秦淮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办理一件文物保护“等”外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六合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非法处置医疗废弃物公益诉讼案,入选2017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联合督办的“4·10污染环境案”,是全国迄今索赔金额最大的公益诉讼案……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保障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68件,涉及非法排污、倾倒垃圾、非法采矿、乱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主要领域。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737.22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70482.76吨。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战略部署,推动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立体式保护。在全市部署开展“滨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项公益调查活动”和“‘守护长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办理涉长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8件。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按照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71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
——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从业资格禁止令落实情况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梳理2015年以来食药领域刑事案件883件,督促监管部门将因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被处罚的768个自然人和13家单位,纳入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和信用系统,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护好“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
——助力守护国有财产安全。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45件,督促收回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扶持资金2525.7万元。
——积极挽回国有土地权益损失。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相关规费3.07亿元。
聚焦英烈权益保护,以法律名义捍卫英烈尊严和荣光
在全市组织开展英烈保护宣传活动,共举办专项宣传11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150余份,发送检察建议8份,积极引导全社会尊敬英雄、崇尚英雄、崇德向善。
聚焦公共安全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稳妥、积极探索开展“等”外公益诉讼
——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将工作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上。
——坚持赔偿损失与修复治理、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并重。
——坚持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与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有机结合。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与政府支持。
——不断增进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协作共识。
——持续保持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良性互动。
——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努力营造共同维护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对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做出《决定》,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补齐短板,强化举措,扎实推动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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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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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有效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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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更加重视强化公益诉讼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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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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