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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2069km的培训,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2021-01-05 10:06: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疫情防控情况下,如何保证会议有效举行?又如何“走”出院门,分享经验、共话发展?来看这场“云培训”吧~

  2020年12月30日上午,南京市检察院创新培训方式,联合哈尔滨市检察院、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开展了第一期跨区域、跨系统的联合培训,会议通过腾讯会议方式举行,三家单位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南京市检察院与哈尔滨市检察院经过多方协调,达成了跨区域联合培训共识,充分利用南北方省会检察机关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通过平台共享、经验共享和成果共享,实现区域教育培训工作互联互通、互助互融、协同发展,促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更高效、更便捷。

  联合培训由哈尔滨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黄明针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标准》进行深入解读,从身源证据、案件侦破情况证据、供述、证言、书证、技侦证据,尤其是对于毒品物证的提取、扣押、称量和送检的程序,分享了她学习的成果和工作中总结的经验。为今后的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查,提供了参考,具有推广和学习借鉴作用。

  

  本次区域联合培训是第一次跨区域联合培训的初步探索和尝试,目的在于搭建一个跨区域和跨领域学习交流平台,不同区域、不同系统、不同领域之间互建互联、互通有无、深度融合,互相研讨、交流,共同深入研究检察理论和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协同促进政法队伍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加此次培训的干警纷纷表示,期待能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各家政法单位的更优质的业务理论和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同时推动区域联合培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创新教育培训思路,助力南京检察工作发展

  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创新教育培训理念思路,改革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办案能力的核心目标,探索运用培训新模式,开展联合培训、网络培训。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南京市检察机关“公检法司”联合培训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共享培训、联合培训理念、内容方式以及培训的具体组织、时间分配等,促进业务培训工作创新发展、提高业务培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为做好疫情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南京检察及时调整年度计划安排,更新理念,利用外网平台,推出“网络直播培训课堂”线上教学模式,利用钉钉软件实现疫情防控条件下教育培训“两不误”,取得了良好效果。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