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窨井盖案件、参与窨井盖综合治理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江苏落地落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3月15日至16日,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熊毅,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等领导出席会议。各设区市院分管重罪检察部门的副检察长、重罪检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
3月15日下午,与会同志到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和秦淮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观摩窨井盖管理单位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水务平台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实时巡查、智能反馈、快速修复的工作流程,实地观摩智能窨井盖、窨井防坠网等安全设施。
3月16日上午全省检察机关召开工作推进会,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利民致辞,省院第二检察部吕梅主任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南京市检察院、秦淮区检察院等六家市县院作了交流发言。
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介绍了住建部门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建立窨井设施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两法衔接,实现窨井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的情况。
熊毅副检察长对住建部门对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对全省检察机关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就进一步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身边安全提出四点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认真谋划推进举措;
2、加大力度办好涉窨井盖案件,对涉窨井盖犯罪形成有力打击和震慑;
3、积极参与窨井盖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治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责履职;
4、加强工作宣传,营造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维护的良好氛围。
元明厅长听取工作汇报和介绍后指出,“脚底下安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受到代表、委员热议,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安全的关切。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就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我们要更加自觉的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江苏基础设施起步早,基础好,智能化水平高,江苏三级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措施得当,成效明显。本次会议是今年全国两会后第一个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会议时机关键,意义重大。为落实张军检察长工作要求,进一步把“四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元明厅长提出三点要求:
1、以更高站位,更宽视角,认识“四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四号检察建议”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2、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将“四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要通过案件办理强化震慑作用;加强与窨井盖管理、权属单位沟通协作,抓好指导意见、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共同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3、按照三个自觉的要求,继续探索其他领域社会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将窨井盖治理的“点”辐射到公共安全管理的“面”,对其他领域社会问题治理进行有益探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维护公共安全上的作用。
南京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工作推进会为契机,深入落实最高检、省院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以更实举措维护城乡公共安全,助力平安南京、平安江苏建设。
【拓展阅读】
什么是“四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窨井盖“吃人”、“伤人”等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涉窨井盖案件办理工作。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 “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江苏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党组“坚守人民立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四大检察”工作优势,积极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窨井盖隐患排查、整治试点等工作,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推动窨井盖智能管理,确保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的“四号检察建议” 工作落到实处,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
在最高检、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南京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主动走访相关管理部门,传达“四号检察建议”精神,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防范风险方面的检察建议,全市共办理涉窨井盖案件18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7件,督促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2697处,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8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