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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外脑”,让环境修复更专业!
2020-12-30 14:21: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生态环境是我们生存、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责任在肩。日前,浦口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填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有多大?“受伤”的环境又该如何修复?面对专业问题,浦口区检察院借助“外脑”,积极督促生态修复工作。

非法填埋,刺鼻垃圾引来举报

2019年7月,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在浦口区一废弃砂场内发现大量红色垃圾,并且散发出刺鼻气味。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随即展开调查,查明上述有刺鼻气味的红色垃圾是电镀污泥,系某金属制品厂在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但该厂为应付环保检查和节约危废处理成本,于2017年10月用自卸车将仅用编织袋简单包装的电镀污泥拖运到此处填埋。2019年9月,浦口分局在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指导下,对填埋污泥区域进行挖掘,共挖出72吨电镀污泥。次月,该金属制品厂已委托某再生资源公司对72吨电镀污泥依法安全处置。

调查取证,为公共利益发声

2020年5月,浦口分局将该案移送浦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本案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还涉及环境修复,浦口区检察院立即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前往污染现场,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填埋坑附近区域土壤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鉴定,评估报告显示填埋坑附近区域环境(土壤)存在锌、镍污染,系由电镀污泥(含重金属锌、镍、铬等)非法填埋污染物泄露外排引起。

2020年8月,浦口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将该金属制品厂起诉至玄武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金属制品厂修复受污染区域的土壤或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应急处置费用等。随后,该金属制品厂向浦口区检察院提出希望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修复环境,借力“外脑”汇聚智慧

为提升生态修复工作的合规性和专业性,11月13日,浦口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就该案生态修复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三位环保专家共同研究讨论生态修复方案。会上,三位环保专家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就涉案区域土壤污染范围和程度、地下水取样监测、土壤回填等问题给出了专业化具体建议。目前,该金属制品厂已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完成修复工作。

目前,玄武区法院已针对该案开庭审理。下一步,浦口区检察院将与环保部门对土壤修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保环境修复责任的最终落实。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