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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职能介绍系列(九)“未成年人检察”
2022-02-11 10:34: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有困难找警察,打官司上法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到底是干什么的呢?其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拥有“四大检察”职能和“十大业务”!

  “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从履职情况可分为“十大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过于专业?没关系,我们推出的“检察院职能介绍系列报道”,通过解读一年来南京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工作情况,让网友们对检察院是“干什么的”有更进一步认识。

  让未成年人走好人生路

  ▌工作职责

  依法全面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组织协调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统筹推进未检社会治理治域和犯罪预防工作,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重点工作扫描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21年全市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2件444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2件423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88人,无一人再犯,经专业帮教顺利回归社会。

  全面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对性侵害案件被害人身体检查、询问、录音录像集中一次完成,避免“二次伤害”。

▲“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南京江北新区示范点

  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建成青雁亲职教育基地等13家南京市首批亲职教育基地,率先在全省地级市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53个,对197名家长开展训诫,促进210个家庭修复亲子关系。与南京市妇联共同召开“南京市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事例及全省首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白皮书》。

▲市院第八检察部干警为未成年案件当事人做心理疏导、社会调查

  建成全省首个看守所帮教工作室,持续探索“介入式帮教”新模式,解决在押未成年人帮教难的问题。与江苏省唯一一所专门学校建立规范性合作机制,为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法律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支持,让学龄期涉案少年、罪错未成年人在学校教育中接受矫治,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第八检察部为在校学生开展法律咨询

  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与十余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犯罪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的意见》。

  特色化打造法治宣传进高校品牌,组织第三届“法治进高校”活动,走进9所驻宁高校,以“防电信诈骗”和“禁毒”为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近2万名大学生直接参与活动,26万余人次参与活动直播。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检察长及检察官共计162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受众34.9万人次。

▲“检察宣传进高校”东南大学站

  紧贴新修订的“两法”新要求,开展青少年涉酒吧问题治理、校园周边烟酒售卖及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2021年,第八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典型案例

  ▷“赵某某猥亵案”中因亲职教育工作精准有力获评2020年度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亲职教育案例”。

  ▷“蒋某某盗窃案”入选2021年省院家庭教育指导发布案例。

  ▷“督促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未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检察小贴士附条件不起诉、家庭教育指导

  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家庭教育指导:又称“亲职教育”,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知识辅导,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