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最高检、省检察院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整改情况月调度机制,院党组每月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统筹力量集中攻坚,做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认领全局性整改任务,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作为方面
1. 立足职能定位,制定《在五个方面勇做标杆推动南京检察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7)》。2024年,58个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高质效办案成效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调研肯定。“108探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玄武区检察院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名干警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竞赛第一名。
2. 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检察部门单设,提请有关部门牵头召开全市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加强民事领域专项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规模进一步扩大。稳步发展公益诉讼新增法定领域,稳妥探索其他新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数居全省前列。
3. 制定《南京检察人才发展规划(2024—2027)》,为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量身定制培养方案。完善分层分类人才培养体系,54名干警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数量居全省首位。完善年轻干部培养举措,发挥竞赛培训的牵引作用,11名干警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获奖。
4. 立足全市数字检察工作现状,把突出地区特色、注重办案实效作为重点攻坚方向。出台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夯实制度基础,保障数据安全。紧盯法律监督的难点、堵点,坚持模型研发和应用并重,充分发挥数字赋能监督作用,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5. 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举措,构建“园区检察官工作站”“护企e站”等模式。改造升级南京·建邺金融检察法治基地,推动新金融企业风险防控。
6. 出台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打造“检为宁知”工作品牌,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联系点。加大新兴领域司法保护力度,联合镇江等9地检察机关共建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盟。
7. 会同相关单位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协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牵头组建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推动完善危化品运输监管等机制。
8. 综合运用信访件件有回复、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办理等方式促进矛盾化解。将检察听证与人民调解、基层治理相融合,在基层社区设立听证室,相关做法在最高检作交流。
9. 制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指引,明确适用范围、督促落实及监督管理等规定。编发《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提升检察建议针对性和实效性。
10. 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增设观护基地,实现多元化帮教矫治。深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
11. 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检察工作理念,在全省率先出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入额院领导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12.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通过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回头看”专项排查活动,提升民事监督刚性。扎实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与有关单位出台《关于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结合“六长出题”工作机制,在办好四大传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上,加大英烈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新增法定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
13. 严格落实上级检察院派员列席基层检察院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完善市检察院领导挂钩联系、部门结对帮建制度。
14. 发挥检委会检察业务决策作用,2024年共召开检委会21次,审议议题61件,组织专题学习6次。定期编发《检委会案例选》供基层检察院办案参考。
15. 积极转变管理思维和方式,制定检察机关一体优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细则。常态化开展业务质效分析。
(二)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方面
16. 制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试行)》,定期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每年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7. 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关键少数”,常态化列席党组会、加强沟通会商、谈心谈话等,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紧盯“三重一大”,完善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问效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隐患。分片列席分党组会,强化监督覆盖,对重大事项重点跟踪监督落实,及时制发监督意见书。加强信访举报分析处置,突出对检察权运行刚性监督,对违反“三个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18. 对“四大检察”中涉及重点、敏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适时开展动态监督,做好跟踪监督检查。
19. 加强对办案各环节的全周期管理,制定出台刑事案件受理流转工作规则,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分案流转程序。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季度交叉评查,对评查问题及时通报提醒。
20.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强教育提醒,定期通报填报情况,对年度“零报告”中层干部及员额检察官分层约谈、发放提醒函,严格倒查有无应填未填情况,让有问必录成为常态。
21. 加强干警日常管理,修订院机关上下班管理办法,明确考勤结果与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修订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在重要节点对干警进行提醒,切实增强遵章守纪意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2. 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将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采购、重大项目支出、重大活动开展等特定事项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修订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操作,全面落实整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建议。
23. 严格落实财务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四分离”,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四必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24. 加强政府采购履约等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完善本院合同审签流程,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加强对特定人员合同风险防控业务的培训。
2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劳务费用支出管理。
26. 树牢“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理念,制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全省检察系统党建工作联建联创机制的意见(试行)>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指导。
27.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28. 修改完善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优化议题申报审批机制,严格区分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研究议题,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29.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统筹使用,积极推动中层干部交流任职、普通干警岗位调整,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落实逐级遴选制度,推动市院检察官助理到基层检察院入额。
(四)关于整改落实方面
30. 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召开督察巡察专题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承担整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定期研究整改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细化明确整改举措。
31. 深化侦协制约配合,有效解决数据互通、文书移送等实际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监督说理,提升办案质效。
32. 落实保密专项检查整改要求,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保密工作指导,督促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定,严防失泄密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整改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握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各项工作。
二是加压加力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总结梳理,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继续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时跟进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有成效。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着眼长远、综合施治,防止老问题回潮反弹或变异。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查漏补缺、持续固强补弱,以高质效整改助推南京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4227123(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08号市检察院,邮政编码:210004;电子邮箱:njjcy5678@163.com。
附件:1.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
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北院)分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江北院分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党组集体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召开分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0余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北新区新实践方面
1.制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创先争优实施方案》,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转发;定期召开高质效办案推进会,分析研判高质效办案情况,2次在全市检察机关有关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5件高质效履职办案案例被写入市检察院工作报告,4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突出个人”。
2. 制定服务江北新区“四大行动”十条举措。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在新材料科技园、生物医药谷设立“检察护企工作站”,上线“检察护企e站”,回应企业涉法事项,做法被《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联合有关部门与4家大型企业会签安全生产共建协议,为近200家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讲,组织“普法进工地”等法治服务8场。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试点工作报告》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转发。
3. 制定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则等内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加大年轻干警培养力度,研究制定青年人才培养实施细则,开展青年干警学习分享会、法检两院青年干警读书分享会等活动,激发青年干警工作热情。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4. 紧扣服务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职责定位,形成《关于江北新区涉企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报告》;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动争取省、市检察院支持,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机关党建工作。
5. 制定向新区党工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向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加强对数字检察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应用和研发。
6. 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检察理论研究文章25篇。
7. 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改,规范涉案财物出入库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三)关于全面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方面
8. 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刑事检察案件请示汇报的规定、拟不起诉案件审查办法、裁判文书审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托侦协办规范案件提前介入,制定侦协办轮值制度。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相关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9. 配优配齐民事检察工作力量,1名干警获评“二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突出个人”,2名干警在全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分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荣誉。打造“梧桐行·小波热线”品牌,支持起诉帮助47名农民工追讨薪资84万余元。围绕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依职权开展网络服务合同专项监督,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涉网络直播行业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加大行政检察办案力度。推动召开江北新区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加强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长效机制的建立。
10. 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严把立案关口。对已办结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等开展常态化“回头看”,被监督单位诉前整改率100%。规范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注重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性,强化类案监督,以个案办理实现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单设公益诉讼检察部,探索食药环资领域“四检合一”一体履职机制。紧扣“六长出题”,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
(四)关于推进诉源治理方面
11. 围绕金融、教育、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各有1件建议入选省、市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
12.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严格把握案件质量。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优化社会危险性评估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提升35%。完善公开听证审批手续,听证申请审批履职到位。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履职方面
13. 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面向新区医疗人员、学校教师、各街道社区工作者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共筑未保同心圆”系列培训,对辖区医疗机构70余名医务人员代表、280余名学校老师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法律培训。
14. 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庭教育质量。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化涉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围绕网约房违法接待未成年人、被害人隐私权保护、小区公共空间治理等开展综合履职。
(六)关于检务公开和司法救助履职方面
15.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58期。强化司法救助履职,严把司法救助对象范围,统一类案救助基准。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6. 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召开述职述责述廉会议,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检务督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每月督促提醒全院干警完成填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监督,强化有形监督和日常监督。
17. 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完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经费报销暂行规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工会经费报销流程等,加强内部管理。
18. 深化作风建设,制定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加强再审检察建议跟踪督促工作。
(八)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方面
19. 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开展南京检察机关首次入额院领导庭审观摩评议。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检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0. 制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融党建品牌创建研判会。开展“三个机关”建设、争当新“锋”范活动,组织开展廉政微党课评比。党总支书记领办新区“检民益心、红旗先锋”书记项目,2个党支部与相关社区挂钩开展“双结对、双促进”。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党总支、各支部换届选举。集中组织4个党支部开展“保密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
21. 成立机关工会,积极发挥机关工会作用并全面履职。
三、下一步打算
江北院分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取得成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细化时序进度,全力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持续推进常态长效整改,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25—58622816(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珍珠路18号法治园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政编码:210032;电子邮箱:jbjczzrs@163.com。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2025年4月11日
附件2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开院)分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江开院分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组织落实。定期召开分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度跟踪督促,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运用新思想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方面
1. 制定江开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十条举措、与市检察院协作共建“园区检察官”工作机制、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在南京空港江宁快递产业园设立“检邮护企”工作站、打造“江开检企通”线上平台,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关于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方面
2. 在加强批捕、起诉案件质量的同时,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提升法律监督全面性协调性。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调整优化内设部门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成立行政检察办公室,抽调干警充实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力量,全面推进“六长出题”工作。
(三)关于践行“检察为民”理念方面
3. 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印发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协同相关单位深化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关于防范安全风险方面
4. 全力推进办案中心改造项目建设,已完成工程改造施工和设备安装,目前处于竣工验收阶段。施工期间切实加强一楼大厅安全的技防人防工作,对一楼大厅等候区进行功能性区分,加强动线管理和引导。
(五)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5. 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读书班、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区委党校教员授课,组织参加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活动,强化学习教育效果。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和培训。
(六)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6. 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对分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对“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监督,防范重大廉政风险发生。
(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方面
7. 组织学习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规范检委会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检察业务数据管理方案,定期发布《检察统计数据质量通报》,及时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和口头提示,定期召开案件质量检视分析会、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议,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八)关于加强内部监管方面
8. 提高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工会经费报销流程、采购内控制度;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编制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九)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9. 制定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文件,提高分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相关程序,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 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扩大参与面,提高实效性;安排一名专门党务工作者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党务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江开院分党组将坚持不懈推动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促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5206921(工作日9:00—18:00);邮政邮箱: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政编码:211106;电子邮箱:njjnkfqjcy@163.com。
中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