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郭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
2021-03-31 09:35: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3月29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郭某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21年2月4日22时许,被告人郭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车辆驶出路面,撞到道路绿化带,造成车辆、指示牌、绿化带损坏的事故,后被民警查获。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检验,被告人郭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216.8mg/100ml血;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人郭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