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振全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日前,已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振全享有的诉讼权利,听取了辩护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12日上午,被告人张振全因被害人舒某某欠其货款将舒某某杀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振全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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