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通过淘宝网和微信好友圈收索关键词寻找卖家,在购得“笑气”后,嫌疑人再通过淘宝网店、微信朋友圈发放销售广告寻找买家,在确定买家并支收取货款后,再通过快递等方式将危化品发送到全国各地及南京地区夜店、KTV、娱乐场所购买者的手中用于吸食,极大地危害人民生命健康。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林某等人在没有危化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且明知他人购买用来吸食,违规销售危险化学品N2O,数额均达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并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了鼓楼区检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认定四被告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万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说法】
由于“笑气”能够使人发笑,甚至可以让人产生幻觉,还具有轻微的麻醉作用,近年来,一些人开始利用这一特性将其当作毒品用于吸食,甚至沉迷于此,难以戒除。据了解,“笑气”有很强的成瘾性,吸食过后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容易让人产生依赖,长期和大量吸食会致人瘫痪、窒息甚至是死亡。由于“笑气”的特殊性,国家将其规定为危险化学物品,如果经销,必须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希望通过该起案件给经营其他类似危险化学品或者非常见商品的经营者敲响警钟,也警示人们避免吸食“笑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