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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官:依法打击强化保护
2020-03-02 14:3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案情简介

  吴某通过购买、黑客网站下载、与他人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公民邮箱信息(包括用户名和密码),并通过QQ将获取的邮箱数据进行批量转卖以牟利,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吴某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鼓楼区检察院指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获取和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很大威胁,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其他违法行为。因此,作为一般人来说,我们要注重保护自己的信息,作为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来说,也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切忌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