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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简易并不简单 公开更显公正!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2021-07-20 10:05: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4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沿南京绕城高速由北向南行驶时追尾了葛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葛某受伤、后排乘客受轻伤,葛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李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肇事事实。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葛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对被害人葛某的亲属进行了赔偿,葛某的儿子小葛接受赔偿并出具了谅解书。

今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对李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小葛收到浦口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认为李某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向南京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多年接访工作经验告诉我们,群众矛盾的化解越早越好。初次来访是最好的窗口期。”接访检察官李继方说,从尽快解决矛盾、为群众办实事的立场出发,承办人没有简单地将案子“推”给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而是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决定尽快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争取在7日内化解矛盾、息诉罢访。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向代理律师和申诉人解释浦口区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与法律依据。承办案件民警称赞双方在处理该案中的冷静与配合,认为事故对葛某一家伤害确实很大,希望双方通过和解对申诉方追加一些补偿,早日握手言和。听证员从情理出发,希望申诉人在法律已经给出结果的情况下,能够逐渐放下心理负担,尽快从悲伤中走出来,并表态愿意免费帮助申诉人及其母亲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被不起诉人对葛某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自愿再给予3万元补偿。听证员的耐心疏导和被不起诉人的真诚道歉,让小葛也敞开心扉,表示不会就此事继续申诉。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

“信访是群众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如何尽快给予信访人满意的答复,或者通过释法说理让他们尽快息诉罢访,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也是落实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的具体体现。”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毛志成说,以前信访案件公开听证比较少,主要起“兜底”作用,就是在矛盾化解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被动进行的,而简易公开听证的实施,是群众来访时化解矛盾的“先行”手段。对初次来访者来说,及时主动召开公开听证,既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诚意,又可以通过听证人不同角度的释法说理消除心中的顾虑,尽快从诉讼纷争中解脱出来。

最高检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任孙灵珍点评:简易公开听证就是让信访申诉群众的“法结、心结、情结”在首办环节得到打开,让信访矛盾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化解,将心比心,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