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修复我污染的生态环境,希望通过缴纳生态修复补偿款弥补我的错误。”这是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开听证会上侵权行为人的承诺,会后侵权行为人履行了自己的承诺,主动缴纳了环境修复资金。整个听证过程中,被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行政机关代表全程参与。如今,该笔修复资金已用于修复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这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的成功,极大地鼓舞了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信心,也坚定了栖霞区检察院推动听证活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决心。他们按照最高检公开听证相关部署要求,对听证室进行了升级改造,为办案提供硬件支持保障。
“改造后的公开听证室共有75平方米,两块数字化大屏独立自由呈现,全面考量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进行公开听证的全部需求,听证室与宣告室、公益诉讼调查室相连接,又相互独立,可独立使用也可自由组合,可以实现远程观摩、公开宣告、调解和解、远程指挥、公开训诫、线上道歉等功能。听证室内通过部署超灵敏阵列麦克风、高清视频监控,进行声音采集、抑制噪音、消除回声、智能锁定声源,联动高清视频监控、达到声音与视频联动融合、同步录音录像,搭建声音清晰、辨识度高的听证室。同时,还设立了线上公开听证室,将同步录音录像的听证会实况全部同步到线上平台,可以随时选择播放,确保公开听证全面留痕、规范。线上融合高清显示、人机交互、多媒体信息处理和网络传输等多项技术,具备展示、展现、语音交互等功能,便于线下展示、展现各类法律法规、规范、发言稿、讲稿、照片、视频。对接听证室音视频设备,实现公开听证排期公示、邀约;对不涉及国家机密的物证、取证及案件当事人的书面、口头承诺、忏悔、认罪认罚时的态度、语气、语调、身体语言等实现以原汁原味的方式记录听证全过程,构建了具有可复制性的栖霞‘慧听证’立体空间。”栖霞区检察院技术部门负责人称。
随着公开听证工作的不断推进,如何规范程序,提升听证质效,成为办案人员思考的一个新问题。为此,他们制定出台了《公开听证实施办法》《听证室使用规范》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听证会启动、会前准备、现场活动顺序以及听证监督员活动规则等关键程序问题,进一步明确公开听证适用范围,规范听证程序,体现公益属性,并全部在听证室公示。
“我原来知道检察院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都铁面无私,今天发现你们既能讲法又能说理还能动情,也知道了检察院在代表国家保护公益,这种形式是一次很好的体验,很有教育宣传意义,听证室也庄严大气,希望能够坚持做下去。”一位人大代表在听证会后发出了感慨。
为了不断彰显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办案效果,该院将通过公益诉讼修复的300亩长江滩涂地,倾力打造为公益损害防控修复基地,建设公益林,将“保护为先、协力修复、标本兼治”的理念外化为生动的教育展示平台,省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中组部专项督察时均给予充分肯定。而以上这些,全都以图片、视频等方式融入到听证室中。
“对公益诉讼检察官来说,公开听证不仅仅是我们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我们宣传检察职能的重要阵地,更是我们聚力保护公益解决实际问题的神兵利器。今年以来,我院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公开听证会4起,办理该类案件6件,侵权行为人主动缴纳公益侵权修复金16万余元,在生态修复林补种树木百余棵。”栖霞区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马明玉说。
“慧听证室”正式投入使用后,该院已通过该听证室召开了公益诉讼案件、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拟不起诉案件、普通刑事案件、控告申诉案件等类型公开听证案件20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人次、特约检察员8人次、人民监督员16人次,出具专家论证意见3份,邀请各类专家参加听证6人次,行政机关代表和公安机关代表22人次。栖霞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好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工作规定》文件精神,探索完善公民申请旁听机制和全网公开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进一步提升基层检察办案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