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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传媒中心地面频道广告营销部主任及江苏大江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缪林(正处级)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2017-03-13 14:02:00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传媒中心地面频道广告营销部主任及江苏大江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缪林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缪林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缪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缪林在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传媒中心地面频道广告营销部主任及江苏大江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广告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为江苏艺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总经理冯某谋取利益,并于2012年春节前在南京某酒店停车场收受冯某给予的贿赂人民币10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