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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检察“认罪认罚从宽” 适用率提至九成
2021-11-10 10:04: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三年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退赔比率提升12个百分点,达到68%。经我院起诉,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决案件上诉率全市最低……”11月5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召开的认罪认罚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启玉介绍说。

  据统计,自2018年10月认罪认罚制度正式列入刑事诉讼法后,江宁区检察院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4734件6350人,制度适用率从68%提升到90%。

  针对危险驾驶类案件快速流转的现实需要,江宁区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速裁案件办理快速联动机制。从发案到审判,平均用时不足1个月,每案庭审平均用时不足5分钟。

  在侦查阶段,江宁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权利义务告知、法律后果告知,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促进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及时退赔。在审查起诉阶段,确立集约化办案模式,采取批量受理案件、批量移送起诉案件流转模式,将不同案件嫌疑人同时传讯到场,集中告知、同时讯问、自书经过、逐个控辩协商,批量提起公诉。在集中庭审环节,简化举证、示证、讯问等流程,公诉人轮值出庭,当庭再次确认认罪认罚真实性。

  对适用速裁、简易程序案件,制作权利义务告知视频,面向嫌疑人集中播放,检察官现场答疑,确保当事人全面、准确理解法律政策。通过《控辩协商表》,清单式列明拟指控事实、详细量刑计算过程及量刑建议,帮助辩护人、值班律师充分快速了解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据,促使辩方提出实质性协商意见。

  对可能存在分歧的复杂案件,邀请辩护人、值班律师先行发表量刑意见并说明理由;辩方不愿先提出意见的,采取先幅度、后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方式,推动控辩协商实质性开展。今年以来,有12件案件由辩护人率先提出量刑建议;26件案件在控辩双方协商从轻幅度后,计算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经辩护人参与量刑后,法院对量刑建议采纳率、被告人服诉息判率均为100%。

  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该院坚持在办案中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将被害人是否获得应有赔偿作为从宽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减少社会对抗。三年来,共督促81名犯罪嫌疑人退赔损失、补缴税款共计1000多万元。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