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检察院侦监处党支部:依法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
2017-11-28 11:02: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通讯员 雒呈瑞 李慧敏 本报记者 许震宁

  走进市检察院侦监处办公区,映入眼帘的是一面醒目的“党支部学习园地墙”,墙面上设置有多个子栏目,不仅有入党誓词、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还有党建时政名词解释、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等,处处体现着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的决心和誓言。忠诚于党是检察官的首要政治责任。为此,侦监处党支部通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于全体干警履职尽责、司法办案之中,切实增强大家的政治意识,以及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能力。 

  市检察院侦监处,主要职能是依法对普通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作出逮捕决定,对侦查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等进行监督。“这种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既为每个司法案件实现公平正义起到了‘把关’作用,也对侦监岗位的干警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部书记、处长席晨说。为此,侦监处党支部突出党建的思想引领、凝心聚神作用,在党员干警中提出了“抓学习、强党性、养正气”的号召,通过组织经常化的学习交流,实行“周晨会”“ 月小结”“ 清单式”销号考核等措施,推进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进一步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提升个人素质。这些举措的实施,很好地推动了全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提升,党支部连续12年被评为市检察院先进党支部,今年10月,被选树为全市践行“两学一做”好典型,处室也先后荣获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团体一等奖,荣立集体二等功,10余人次被评为省市先进。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之一。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到依法治国,并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又进一步对我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明了方向。”席晨说,近年来,侦监处通过依法办理“南京宝马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组织“百案巡讲”等活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以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立足点,侦监处正在依法从严打击“非法捕捞”“ 非法采矿”“毒减肥药”“毒美容针”等侵害民生犯罪。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带头,深入研讨研判,先后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创新创业等措施,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环保案件也随之增多。“以今年我们查办的南京特种油厂污染环境案为例。因这类案件案发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案件办理存在一定困难。”支部副书记、员额检察官陈厚芝告诉记者,侦监处对案件高度重视,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访现场,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通力合作,咨询听取环保专家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规范证据的提取、固定,科学地对污染情况进行鉴定。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及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进行惩处。据介绍,侦监处在通过实施环保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案件办理的同时,也在通过开展普法活动,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检察机制创新,进一步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维护生态环境。“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保护好绿水青山,保护好群众的美好家园。”在聆听了十九大报告后,侦监处党员、员额检察官曹蓓蓓表示。 

  谈及如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席晨介绍,下一步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在司法办案中进一步突出重点、履好职责,在确保刑事诉讼审查逮捕这个“第一关”无差错的基础上,打造“智慧侦监”建设,全面展开对全市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民生民利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提升经济金融犯罪专业化办理水平,保障南京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协同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编辑:南京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