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共同召开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落实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意见》精神、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会签的《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中十项机制内容,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检教合作,促进全面依法治校。
参加会议的有南京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学校校长、南京市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未检部门负责人、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以及南京市多家新闻媒体。会议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科明主持。
栖霞区人民检察院杨建萍检察长、鼓楼区教育局柴耘局长围绕区域校园法治建设特色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市教育局孙百军局长对全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与检察机关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的具体要求。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群对南京市检察机关的未检工作进行了回顾,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校园法治共建工作已取得的成效。据统计,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69名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担任相关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组建“青少年道德法治宣讲团”,通过法治宣讲、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微电影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巡讲授课共200多场,发放法治宣传册2万余册,组织近2万名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近50余万人次中小学生接受了法治教育。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合作举办预防中小学生犯罪的“家长讲坛”被列入学校法治教育菜单式培训清单,走进多家中小学。建成了全省首家体验式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自编自导自演的多部微电影在全国获奖。7家区院入选“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检察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集体”,
范群检察长对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背景下校园法治建设工作的角色定位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检察机关要当好校园安全的“守护人”。对于成年人侵害中小学生的犯罪要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要贯彻特殊保护理念,同时也要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二是检察机关要当好法治教育的“辅导员”。要继续推进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根据中小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成长规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检察机关要做好依法治校的“参与者”。全市检察机关要结合司法办案,更加充分地履行好检察职能,推动各中小学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法律素养;积极参与校园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及周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整改管理中的问题,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校园法治建设关系到每一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会同教育部门深入落实此次推进会精神,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把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