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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六项举措
2018-07-18 16:05: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我院出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六项举措
  一是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关注民生,关注经济。把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食品药品领域作为重点领域;把软件高新区域、商品流通区域作为重点区域。掀起打击“假美容针、假药、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行动。专人专职化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挂牌办理、督导办理机制,知识产权案件的专家咨询。办理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赵某杰等10人利用互联网开店铺销售假冒“性保健品”案件。办理的“南京科鲁斯压缩机公司非法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全国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诉讼监督,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检察机关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定罪。2017年,全市共召开知识产权两法联席会议15次,现场执法检查4次,提前介入案件19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机制办案6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知识产权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件。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立案监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510人。玄武区检察院立案监督马某某等3人在美容院销售假面膜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并在区域内掀起了综合专项整治斗争。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防止以罚代刑。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切实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市检察院积极对接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明确案件的移送标准,针对新类型案件的证据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秦淮、六合、溧水、高淳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挂牌成立检察官工作站。鼓楼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法院、区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了《关于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协调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
    四是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知识产权办案机制。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打击侵害科技创新犯罪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市院各职能部门及区院指派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亲自办理。实行提前介入制度,对侦查机关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建议。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查处、优先监督,依法快速办理。建立专家辅助办案机制,发挥市院专家咨询委员会辅助决策作用。
    五是建立服务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市检察院出台《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建设的意见》。在知识产权重点企业或行业设立联络员、定期走访等措施,了解企业需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品牌,精准服务。玄武区检察院成立电子商务保护者联合会,打造新街口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雨花台区检察院挂牌成立派驻中国(南京)软件谷检察室。南京铁路检察院向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提出及时注册、及时续展期限、签订保密协议等检察建议。
    六是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检察院编辑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指导》3辑共3000余本,分发各个相关知识产权部门、知识产权协会及大型企业。雨花区检察院编发《知识产权“一站式”法律服务手册》分发辖区高新企业。联合多家单位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广场、上高铁、入企业等系列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检察官访谈等形式,选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以案释法,以法说理。
    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对司法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南京市检察机关将采取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升级版”。创新发展理念,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监督职能,南京检察机关将努力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服务保障南京创新名城建设保驾护航!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