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下沉,融入群众,促进工作关口前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做到社会最前沿,是政法队伍建设的目的之一。溧水区检察院政法网格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坚持走完最后一米路,把群众工作做到最前沿。
案件经过
2020年8月28日,溧水区石湫街道村民曹某来到区检察院,反映其与邻居方某在纠纷中被打伤,石湫派出所不予立案,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黄立家正在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值守,耐心听取情况后,根据立案监督有关规定,当场决定受理审查。
那么,事情是怎样解决的呢?
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承办检察官不仅从公安机关调取了侦查案卷,认真审查了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及收集的证据,向当事人方某、曹某等核实事情经过,而且三次走访村民了解情况,认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正确,同时发现双方矛盾纠纷产生多年了。
为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创建和谐社区,黄立家在掌握第一手材料后,又分别找曹某和方某释法说理,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法治宣讲,积极做好思想引导,努力消除他们心中的积怨,在思想引导过程中寻求化解双方矛盾的方式和切入口,为下一步刑事和解打好基础。
9月24日下午,区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镇村综治主任、派出所办案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在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刑事和解室分别召开立案监督公开听证会、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刑事和解调解会,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情况下,曹某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双方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双方承诺相互谅解,不再为此事再发生冲突、纠纷,并且不计前嫌,做和睦相处的好邻居。
为积极发挥政法网格员作用,下沉基层,打通最后一米路,区检察院把工作做在最前沿,采取走访邻里、村委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源,通过耐心接访、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刑事和解等做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以有力举措杜绝邻里间次生矛盾的发生,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