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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揭牌!南京老山生态公益保护基地正式建立
2021-01-28 16:49: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南京老山生态公益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浦口区副区长王礼文应邀出席揭牌仪式,市检察院、浦口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杨国栋向参会人员介绍南京老山生态状况:老山森林覆盖率高达90%以上,动植物资源丰富,根据多年的调查统计,老山有动物97科258种。其中,东方白鹳被列入CITES附录Ⅰ级,中华虎凤蝶、猫头鹰、白鹭、穿山甲、灰鹤等属于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公益诉讼职能为重心,着眼于老山生态保护体系的构建,与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协作,创新保护老山生态环境资源举措,全面推进老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促进老山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曼向参会人员介绍老山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以近两年该院在老山公益保护领域取得的办案成果为出发点,主要围绕组织保障、履职担当、机制建设等方面总结该院在公益诉讼领域的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昱霖现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老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建立南京老山生态公益保护基地的意见》进行解读。《意见》由该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十一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围绕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历史文物古迹保护等方面,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经验互补、职能互助的显著优势,共同推进老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老山林场三家单位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老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交流发言。

  浦口区副区长王礼文针对老山生态公益保护基地今后的运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升思想站位,充分认识老山保护的重要性;二是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加大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力度;三是要加强宣传引领,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最后,市院副检察长陶国中用三个“好”表达了参加本次活动的感受:第一个“好”是时机选得好,省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即将在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二个“好”是重点把握得好,浦口最主要的生态资源就是老山,把老山作为生态保护基地是抓住了重点;第三个“好”是机制构建得好,十二家单位共同会签《意见》,加强了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