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找警察,打官司上法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到底是干什么的呢?其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拥有“四大检察”职能和“十大业务”!
“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从履职情况可分为“十大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过于专业?没关系,从今天起,我们推出“检察院职能介绍系列报道”,通过解读一年来南京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工作情况,让网友们对检察院是“干什么的”有更进一步认识。
精准监督,与民同行
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等783件
▌工作职责
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进行监督;对虚假诉讼、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执行进行监督;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等。
▲2021年度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市院第六检察部
▌重点工作扫描
全市两级院民事部门1-12月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035件,同比上升54%;办结案件2015件,同比上升68%;提出抗诉及各类检察建议768件,同比上升140%。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带队专题视察全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制定《南京市检察机关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内部协作机制的意见》,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56件,同比上升33%,涉案金额6400余万元。
开展农民工讨薪领域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783件,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607件。
加强涉民营企业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等民事诉讼案件监督,为民营企业挽损止损。在办理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中,为公司挽回损失800余万元,使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检察和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深化落实“枫桥经验”,助力化解社会矛盾。在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中,息诉24件,促成和解17件。
▲送法进社区
▲送法进工地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送法进社区”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形式,组织检察官走进社区、走进军营、走进企业和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0余场。
▌典型案例
▷安某某等80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薛某、毛某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南京某通信公司与天津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唐某某等与江苏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41件系列虚假诉讼依职权监督案获评省检察院十佳民事裁判结果检察监督案件;
▷袁某某等18人劳动争议虚假仲裁监督案入选省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优秀案例;
▷监督删除19名受害大学生失信信息系列案入选省检察院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检察小贴士支持起诉、虚假诉讼
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虚假诉讼:是指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构成虚假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调解书及公证债权文书,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也属于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