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王德家(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德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德家利用担任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局长、江宁区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规划审批、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弟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