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专案专办模式等5种执法机制,依法从严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和暴力伤医等5类犯罪……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的实施意见》,从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依法严惩危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提升抗击疫情办案质效,有力服务疫情防控战等四个方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据介绍,根据实施意见规定,防疫期间,南京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以下5类犯罪行为,既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和暴力伤医犯罪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涉疫情经济犯罪,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引发社会恐慌等犯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医疗秩序,维护健康市场经济秩序、民生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南京检察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保打击力度与执法的精准。一是实行专案专办模式,对涉疫情犯罪案件,采取专案专办模式,及时启动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缩短办案期限,提升办案时效。二是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对重大涉疫情犯罪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提起公诉,同步开展法律监督,形成高效的打击合力。三是建立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涉疫情案件,全面开展执法办案评估,研判办案风险,制定舆情应对方案,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确保信息对称、适时、协同发布。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和线索收集,加强与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两法衔接,积极从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发现疫情防控案件线索,指定专人跟踪核查。五是畅通涉疫情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通过来信、12309检察热线和网络等方式反映诉求,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规定,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事项。
据悉,南京市检察院迅速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挥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坚持服从服务大局,把依法严惩危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以依法及时办好案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