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5年起,赵某某从网店购买枪托、射钉弹等配件,又从云南某市场购买射钉枪一枝,从工地留下钢管一根作为枪筒,后将上述零件自行改装成可以发射钉弹和铅弹的枪支。其还从网店购买射钉弹和铅块,并自行将铅块融化分隔成铅弹。经鉴定,该枪属于枪支。被抓获归案后,赵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某某非法制造枪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检察官提醒,枪支的杀伤力和破坏力大,我国实行严格的枪支管理制度,切勿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网络电商平台也要加强监管,杜绝非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