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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2019-12-22 16:56:00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第一部分:档案保管制度

  1、每季度对库存档案组织一次检查,检查档案的保管和管理情况,以及其完整性,对霉变、老化、缺损档案作出详细记录,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库房要坚固,要达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严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污染窜入室内。

  3、要每天做好温湿度纪录,库房湿度保持在50﹪-60﹪之间。底片、录音带应放入特制的密封盒,照片夹在影集里。

  4、档案密集架应排列有序,统一编号,分类存放。

  5、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6、库房内严禁吸烟。

  7、非档案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或擅自查阅档案资料,查阅档案只能在阅档室进行。

  8、档案室应保持整齐清洁,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对查(借)阅后返回的档案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或向领导汇报。

  10、认真制度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指引卡、案卷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

  11、按规定对到期档案及时进行清理、鉴定和处理。

  12、负有档案保管职责的人员因工作疏漏造成档案遗失、缺损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应当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部分: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管理,遵守保密纪律,做到守口如瓶。对来往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收拆、登记、送阅、催办、回收,做到不积压、不错漏、不泄密。

  2、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库房,工作人员中途离开库房随手关、锁柜门和门窗。

  3、借阅档案,均应在档案室进行。

  4、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带有密级的档案,须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同意。

  5、根据工作需要,凡经批准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员严格核对后,加盖公章,方可交换。

  6、销毁档案,要严格执行制度,必须有两人以上监销,以防泄密。

  7、对泄密人员应按照《保密法》和《检察人员纪律处

  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部分: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1、本院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确需借出须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2、凡查阅密级档案,须经分管检察长批准。

  3、查阅或借阅档案资料者,应安全保密,不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外单位,不得涂改、破坏、裁剪、拆散、抽页。

  4、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分管领导批准方予接待。

  5、查阅档案资料时严禁吸烟。

  6、做好利用效果的收集整理工作。查借档案后,应根据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查档目的、摘抄内容及作用,及时交档案部门存查。

  7、因工作需要调离本院的人员,如有在档案室借阅档案的,须办结返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四部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各科室将处理完毕的文件经过整理立卷,定期移交综合档案室集中保存,形成机关归档制度,其中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

  2、归档范围

  ⑴本院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案卷文件、图表、声像及有价值的各种材料,包括党、政、团及人事、工作、装备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⑵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院主管业务并要执行文件材料和非直上级针对本院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文件材料。

  ⑶归档的文件除了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如条例、会议记录、图表、计划、总结、登记表、名单等文件材料。

  ⑷除了经过登记的文件外,还包括未经过收发登记的文件材料,如会议文件、调查报告、访问记录、合同、契约及机关人员从其他机关带回的文件材料等。

  ⑸本院的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各种统计报表、重要文件的历史修改稿以及本院领导人进行重要活动的声像材料等。

  3、归档时间

  ⑴随时归:一次专题会议,一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及时归档。诉讼档案材料各科室(局)一律在有效判决后的三个月内或结案后三个月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后,移送综合档案室归档。结案后超过三个月未归档的案件,档案室将定期进行公示和催缴。除特殊情形外,结案案件归档期限最迟不超过六个月。

  ⑵阶段归:凡专题项目、基建工程,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整理后组成保管单位,妥善存放,以备归档。

  ⑶年度归:文书、声像档案在次年的六月三十日前整理结束归档,会计档案隔年归档。

  4、归档要求

  ⑴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备份文件的页数均应收集齐全、完整,按照文件的形成规律和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装订、分类,使之便于保管和利用。

  ⑵ 诉讼材料按年度、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⑶ 行政文书材料的立卷,以《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办法》和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行政文书材料归档和不归档范围》为依据,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

  归档文件采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的方法进行分类。

  ⑷ 声像材料应用大字标出摄像或录像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⑸案卷的排列,应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案卷目录的抄写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编大流水号。

  ⑹卷内文件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文件纸张过小的要用16K空白纸衬托,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文件没有留出装订线的要补贴边,案卷应采取三孔一线装订。

  ⑺有关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备考表,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将立卷人、审核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⑻卷宗封皮,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体裁一致,文字简练,使用简称应能用易懂,并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5、归档责任

  建议对于遗失归档材料或案卷、延期归档等情形,必要时可以参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9年10月11日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