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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举行开放日活动暨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1-06-11 17:43: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6月10日,南京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检察机关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情况和4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件。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机关作风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和媒体记者40多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梁云的带领下,参观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和相关工作宣传展板。

会上,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祥通报了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情况。他表示,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的要求,及时制定《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听证程序和办理流程。在公开听证工作中,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群众代表1100多人次,充分听取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仅2020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就开展听证案件459件,其中公开听证438件,非公开听证21件。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83件,占比18.1 %,有效化解信访积案44件。

全市检察机关公开听证案件特点:

一是高位推动,注重示范引领。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公开听证工作,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83件,占比18.1 %,办理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听证案件,有效化解信访积案44件。

二是完善机制,促进案件公正办理。及时制定《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指引(试行)》,优化听证程序,规范办理流程,统一设置检察听证室,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听证1100多人次,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参与听证,运用专业知识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各方以及听证员意见。

三是服务中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保就业、保稳定大局出发,办理公开听证涉民企案件27件,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因民营企业家被羁押给企业经营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是开展释法说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刑事、民事申诉案件,主动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成功和解案件19件,促进司法办案从追求“结案”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办理司法救助听证案68件,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检察司法为民。以检察听证方式,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听证调查,开展听证集中训诫,分析未成年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以及对他人、社会、自己及家庭带来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积极认罪悔罪,帮助未成年人不中断学业,主动回归社会。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听证案件18件31人,彰显司法的温度。

六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开听证,广泛听取行政机关、专业机构、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特别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上,通过听证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同违法行为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既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也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供有益尝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32件,有力促进形成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强化司法公开理念,不断提升公开听证水平。

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加强检察干警释法说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培养。

二是构建听证诉讼化模式,增强检察听证工作质效。

推进听证模式的诉讼化构建,配套建立完善专家听证咨询制度,确保其独立性和自主性,为检察机关作出正确决定提供重要参考。

三是逐步尝试互联网公开听证,扩大社会影响力。

积极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建立完善检察听证互联网公开制度,在保障案件当事方权利的基础上,公开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与结果,扩大案件公开听证的社会知晓度,努力将每一次公开听证办成一堂法治教育课。

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办案全面客观公正的有效途径。

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如何?对提升公开听证水平有什么意见建议?现场的几位代表分别结合参与检察公开听证的经历和体会交流了心得。

夏清瑕(市人大代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作为市人大代表参加过很多次公开听证活动,这种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惑,有利于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同时,参与公开听证会不仅能够协助检察官解决问题,我自己也可以通过听证会了解社情民意、社会问题,这对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今后检察机关在开展公开听证活动的时候,程序上、制度上可以更加规范化。

李晶晶(人民监督员、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我于2017年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人民监督员,参加过强制措施变更、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我的切身感受就是,每一个监督员在听证会的现场都是认真负责且独立公正的。检察听证会的召开,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自觉接受监督,彰显了司法公信力。希望今后检察机关能够多通过“抖音”“Vlog”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检察工作,扩大公开听证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努力将每一次公开听证办成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