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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督促监护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11-15 09:48: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盛蕾 刘艳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你作为未成年人小雨的监护人,未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导致未成年人生活陷入困境,既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自身健康成长,亦不利于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你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以身作则,认真负担起监护责任,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日前,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联合安徽省阜南县检察院针对一名困境儿童开展“雏燕回家”行动,两院携手向监护不力的监护人联合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宣告送达仪式,对困境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告诫、教育。

  家住南京栖霞区的小雨(化名)今年6岁,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一直拒绝抚养,并回到老家安徽省阜南县生活,失去父母疼爱的小雨只能跟随爷爷奶奶在南京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均为智力残疾且是低收入人群,无法尽到妥善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小雨成为了一名无法定监护人抚养的困境儿童。为了解决小雨家的燃眉之急,栖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联系司法、妇联、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困境儿童救助行动,减免了小雨的幼儿园学费,为其办理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尽可能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帮扶和照顾。

  同时,联合阜南县检察院与其母亲沟通联系,但是由于小雨母亲经济情况不佳,对于是否接回孩子总是摇摆不定,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其表示愿意履行抚养义务。为确保小雨顺利回到母亲身边,增强监护职责履行的责任感和仪式感,避免小雨遭受不法侵害,全面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栖霞区检察院联合阜南县检察院及两地妇联、街道、社区等,护航小雨回到母亲身边,向其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开展宣告送达仪式。

  在宣告会上,两院检察官向小雨母亲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分析了其前期监护失职问题,讲明法律规定的父母抚养义务,充分阐明父母的教育职责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要求,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付的法律责任。参加本次宣布仪式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均对监护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小雨母亲认真听取检察官和其他与会人员对其的教育与帮助,当场表示一定尽力履行作为一名母亲的监护义务。

  督促监护令发出后,该院同阜南县检察院签订协作函,双方组成监护考察组,定期走访了解“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防止发生困境儿童被虐待、遗弃、伤害等情况发生,切实推动“督促监护令”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近年来,栖霞区检察院针对被害人、困境儿童、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发出督促监督令7份,开展心理救助20余次,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救助困境儿童、事实孤儿3名,积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