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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闺蜜的“报复”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官:个人资金财务请谨慎保管
2021-10-27 08:43:00  来源:南京市检察院

意外发现多年不用的微信竟绑定了昔日好友的银行卡,为“报复”好友,冲动之下盗刷银行卡3次。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小李提起公诉。

小李和小陈曾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连微信账号都可以相互换着用。好景不长,两人因为一些事情大吵一架后,渐渐没有了联系。

一天,小李发现特价购物机会,但每个账号只能购买一次。回到家后,她突然想起自己还注册过一个多年没使用的微信。在支付时,小李发现该微信绑定了一张银行卡。“奇怪,这不是我的,谁绑定的?”

就在小李准备将银行卡解绑时,突然想起她曾将微信借给小陈使用过,“这银行卡是小陈的!”小李很肯定。想起两人之前的矛盾,小李心里越发觉得生气,想要“报复”一下对方。

小李试着向自己转账1000元,“惊喜”地发现该微信居然被小陈设置了免密支付,“这可方便我了。”小李美滋滋地想到。

得到1000元的小李并没有满足,她向自己转账了3次1000元,直到收到银行卡余额不足的提示后才停手。另一边,小陈收到了银行卡支出的短信提醒,当即询问了客服,得知是从微信转账支出。小陈认出付款微信和收款微信都是小李的,立马打电话给对方,小李矢口否认。

小陈当即选择了报警,警方根据线索抓到了小李。

【检察官说法】

绑定银行卡的账号长期不使用时,应及时将个人信息、银行卡等删除或解绑,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钱财不翼而飞。当收到银行卡消费提醒时,如果不是本人消费,应及时确认是否存在银行卡丢失、盗刷现象,并及时报警。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