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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8-07-13 12:51:00  来源:南京市院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8626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群

 

现将2016年以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情况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1.着力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有效杜绝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始终坚持把刑罚变更执行作为履职监督重点,注重对提请、审理、裁判等环节的同步监督,强化对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惩、病情鉴定等源头环节的事前监督。持续强化对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金融犯罪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坚决防止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

2.着力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坚决纠正罪犯未执行刑罚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看守所、监狱的沟通,建立刑罚执行信息互通机制。组织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违法留所服刑、违法拒绝收监等问题的监督,着力解决涉病、涉伤、怀孕哺乳罪犯执行难问题。

3.着力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坚决纠正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切实做到“接收衔接、监管改造、教育矫治、帮难解困、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六大环节检察监督全覆盖,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常态化、同步化,重点防范和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4.着力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坚决纠正财产刑未依法执行等问题。通过全面核查与个案调查相结合、推动法院执行与督促罪犯自觉履行相结合、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与从严掌握不履行财产刑罪犯的减刑假释相结合等方法,积极有序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职务犯罪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全面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积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推动法院执行财产刑,对有能力履行财产刑而不履行的罪犯建议不予减刑、假释或缩减减刑幅度。

2016年以来,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同时,结合办案加强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堵塞漏洞、源头预防。

(二)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1.认真办理申诉、控告、举报,监督纠正冤假错案。在监管场所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设置检察官信箱,健全权利义务告知、约见检察官、定期谈话、问卷调查等制度,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及时依法办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控告、举报和申诉,重点纠正冤假错案刑期计算错误,积极帮助被监管人追回非涉案财物。

2.依法监督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依法文明监管。深入监管一线,对被监管人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实行经常性监督,预防和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拘役犯“回家权”专项检察,加强督促协调,与公安机关一起切实保障拘役罪犯合法权利落实到位

3.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通过定期巡视和及时检察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切实维护被羁押人合法权益

4. 依法维护未成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未成年在押人员分押”专项检察,建议并推动公安机关将原先在各个看守所分散关押的未成年在押人员全部集中关押,切实维护未成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管秩序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1.严厉打击服刑罪犯又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责,依法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服刑罪犯又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2.加强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与监管单位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注重在节前和重点时段,会同执行机关对监管场所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并督促整改

(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打造过硬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1.加强专业化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监督办案能力。2016年以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3次。

2.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杜绝办案不规范问题。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等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7年全市6个派驻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名列全省第一。

3.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与监狱、看守所的信息联网,强化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积极运用“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筛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质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是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监督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财产刑执行监督渠道较为单一,检察机关与执行机关之间信息沟通还不够顺畅,监督成效不明显。三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保障不到位,南京目前没有专门的强制医疗机构,,强制医疗执行费用也得不到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刑事执行检察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及代表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刑罚变更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效果。

三是强化人权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纠正冤假错案。

四是突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能和履职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增强履职能力,不断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