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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 南京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展播一
2022-06-13 15:15:00  来源:正义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借力建党百年恢宏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步入第五个年头、由高增速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之际,高检院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

  该项活动以“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为抓手,要求全国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每个院选择一起在专项活动期间立案或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主要办案环节的“硬骨头”案件进行展示。自今年6月起,高检院将从全部案件中选取100件进行评析,推荐进入公益诉讼检察案例库,并进入最终评比环节,产生10件示范案件。

  活动开展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组织案例报送展示。截至目前,南京已有14起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件均已在正义网平台展播。

  案例一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地铁站点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诉前程序无障碍环境建设 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时发现,南京地铁某站点内交通线路换乘点无障碍设施缺失。两条线路站厅层存在高度差,故在换乘通道建设时产生两米多的落差,在落差处建设了楼梯,但未建设坡道或直升电梯等方便轮椅、行李箱、婴儿车等通行的设备,长期影响特殊群体正常出行,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一)线索发现

  2021年8月,南京市院按照江苏省院部署开展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关要求,召开座谈会听取残疾人代表反映出行障碍中较突出的问题,梳理摸排监督线索,其中关于某地铁站点交通线路换乘点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影响较大。

  南京市院前往市残联听取残疾人代表反映问题

  (二)履职情况

  根据座谈会摸排到的线索,南京市院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站点进行现场勘查,商讨解决方案。工作人员表示将启动改造工作,按标准改建坡道,但后续沟通过程中,施工方表示因消防卷帘与拟设置坡道存在冲突,该项目无法推进。因诉前磋商未达到预期效果,南京市院制发的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保证系统功能安全基础上,启动实施无障碍换乘坡道建设,并对全线网站点无障碍设施摸排与整改。

  (三)完善工作机制

  目前,南京市院已联合市残联、市建委,拟共同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残疾人联合会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共同保护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

  【办案效果】

  一座城市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细节的关注,体现了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创造无障碍环境,不仅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而且事关每个公民有特殊需求时的应急保障。南京市院直接办理社会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残疾人群体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召开磋商会议,充分发挥牵头、协同、沟通、协调作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业共同制定落实方案。同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良性互动的新型协作机制,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相关社会治理,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案例二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丰字河、定向河等水域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污染防治长江大保护 无人船巡检

  【基本案情】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北新区院)采用无人船技术对辖区内的长江干流、支流及内河进行水质监测。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部分水域氨氮含量超标,存在直排污水,河道内塑料瓶、泡沫盒等垃圾长期未清理,影响水环境质量,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2021年7月起,江北新区院创新采用无人船技术对辖区内的长江干流、支流及内河进行水质监测。无人船作为高科技产品,能够解决传统水环境及船舶在监测、作业与数据分析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整体提升水生态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插上了科技的翅膀,为检察机关开展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精准的线索。江北新区院干警巡检驻区重化工企业以及新材料科技园区企业长江沿岸共22.6公里,支流、内河共80.3公里。在利用无人船进行水质监测过程中,发现部分水域存在氨氮含量超标等问题。

  无人机调查取证

  江北新区院在充分调查取证、释法说理基础上,围绕“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规范建筑行业建筑活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迅速查明污染源,及时进行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并落实监管责任。

  送达检察建议

  根据检察建议提供的精准位置,行政机关快速取样、排查、溯源,发现水域污染的原因多为工地生产污水或其他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经过整改,水域水环境质量已达到标准。

  【办案效果】

  江北新区院借助无人船技术,对江北新区直管区内长江干流、支流及内河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发现河道水域存在水质污染问题,立即与行政机关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形成合力,实现常态、长效的长江水环境监督全覆盖,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江北新区院注重府院联动,在办理整治水域污染的案件中,强化责任担当,迎难而上,致力推动水域污染防治和协同治理,筑牢了生态法治屏障,为美丽新区建设铺就生态发展底色,让“黄金水道”绽放出了“更高颜值”。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