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市检察院黄利民检察长等院领导走进19家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
2021-06-11 17:40: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关于开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和发放监督卡行动的通知》要求,大力提升我市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根据南京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院组建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利民为团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祥、韩晓帆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宁生、顾静为团员的5人“三个规定”宣讲团,6月7日至10日,分别前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等19家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开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

  宣讲会上,宣讲团成员介绍了检察职能和当前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简要情况,并从什么是“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和有关典型案例等方面对“三个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宣讲团将检察职能和参加宣讲活动的单位职能紧密结合,运用相关案例深入浅出介绍了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形及违规后果,引导与会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合法方式反映问题、了解情况、参与司法活动,共同营造海晏河清的司法生态和社会风气。宣讲会最后,宣传团成员还对现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

  宣讲会后,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现场签署了《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宣讲团还向各党政机关单位发放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监督卡共计680余份。接受市院宣讲的19家党政机关领导同志均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了解了“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对纯洁司法环境、保证公平正义起到积极作用,均表示要有效利用本单位职能和资源优势,与司法机关共学共建,建立健全防止违反“三个规定”的制度机制,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同时,积极利用各自的工作平台加大对“三个规定”的社会面宣传,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