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考文科状元、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来自湖北丹江口市的柯刚,一入职就自带“光环”,而他凭着自己勤奋和努力,没有让这一“光环”褪色。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十多年里,他荣获了“南京市五一创新能手”、“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全省刑事申诉十佳办案能手”、“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等多个荣誉称号。一步一个脚印,认真书写着自己的检察履职故事。

申诉人心中的“疙瘩”没了入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第一年,柯刚被分配至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
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柯刚一步一个脚印,从信息报道开始,认真学习各类公文写作技巧和手法,结合专业理论学习,慢慢周报、月报、年终总结、调研文章、专业论文……在控申处几年时间里,完成了近百万字文字撰写工作。
2016年,柯刚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的被害人不服区检察院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刑事申诉案。区检察院以被不起诉人行为构成窝藏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等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申诉人认为被不起诉人有包庇行为、案发后也未积极退赔,应当对其提起公诉。经柯刚认真审查,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
“这时候按照工作程序完全可以结案,但如果简单做出维持的复查决定,案是结了,但当事人心中的疙瘩却没有解开,矛盾依然存在。”柯刚带着书记员针对申诉人的疑惑反复释法说理,到监狱讯问了正在服刑的盗窃案被告人,用温情和亲情感化被告人,尽可能挖掘可供执行的案件线索,同时与案件执行法官保持常态联系,相关交流和更新获取的执行信息,不间断跟踪案件执行进展……几经周折,当柯刚得知法院已经对正在服刑的被告人在外地的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申诉人的损失可以得到挽回后,柯刚立即将此消息反馈给了申诉人,申诉人终于放下心结,心甘情愿的撤回申诉。
48名大学生从“失信”中解脱2019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柯刚被调整至民事检察部门工作。正赶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作为活动联系人,他不仅要梳理全市上报的信息,还要参与办案。作为一名“新”人,他经常加班加点,梳理可能涉“套路贷”刑事案件信息近100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信息700余人次、涉嫌的民事诉讼案件线索信息600余件。
有一件案件让他记忆深刻。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等三人都是利用大学新生涉世未深和惧怕心理,以少量“借款”金额为诱饵,诱骗学生签下远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款合同。之后通过各种手段迫使学生偿还借款、高额利息及手续费、介绍费等。一旦偿还不上,三人就利用手中的合同为证据起诉至法院,致使法院作出裁判,让48名大学生在无法还钱的情况下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学业。
短短两个星期时间内,柯刚和其他承办人一道对70余本卷宗进行详细梳理,发现案件涉及刑民事交叉的方面较多,搜集国内外相关判例和专业论文,对照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对是否适用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以及是否构罪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探讨。最终,从这48起案件在行为的客观效果、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了反复论证,认为薛某某等三人有向不特定多数人发放贷款并以此营利,具有“职业放贷人”特征,其借款合同应属无效。
2019年10月23日,江宁区检察院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月6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薛某某等三人起诉,48名涉案大学生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该案入选央视民法典宣传专题“民之法典”,并在《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再审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
“新兵”成为全省“业务标兵”2021年4月,院里安排柯刚参加全省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这对于刚进入民行部门的柯刚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
柯刚迎难而上,拿起书本对知识点反复揣摩、背诵记忆,不留死角和漏洞;对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典型案件和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现办案特点和规律;与其他备赛队员一起进行高强度的模拟。“在省院竞赛案件汇报前夜,我突然得知汇报要脱稿进行,近三千字的汇报稿,需要短短一夜时间背完,真正感觉到‘压力山大’。”那天晚上他一直准备到凌晨三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柯刚最终取得了全省第四名的成绩,获得“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