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院召开新类型案件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开
2018-01-24 16:27:00  来源:

   近日,雨花台区院召开案件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在高速公路上抛洒渣土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的办理情况。

    201759日凌晨,被告人陈雷(男,45岁)在不具备运输渣土资质的情况下,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装载大量泥浆渣土,由本市一处工地出发,经绕城高速公路往马鞍山方向行驶。因事先对车厢封闭装置检查不到位,当车辆行驶至雨花台区岱山东路时,车厢后挡板的插销卡槽断裂,导致大量泥浆渣土外泄至绕城高速公路路面。被告人陈雷在发现车辆外泄渣土后仍然驶离现场,既未及时报警,也未及时采取其他警示措施,放任泥浆渣土遗留在高速公路路面,造成后行七辆机动车发生事故,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171113日,雨花台区院以被告人陈雷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南京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