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已经花了20万……小孩上学需要钱……目前他连刷牙也做不到……因为没钱已经耽误了他的康复时间……”
8月18日下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对受害人陈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网上公开听证,在受害人陈述救助理由环节,受害人的妻子边哭边诉说着车祸给她家带来的灾难,让参与听证的人无不动容。这是南京检察机关在疫情背景下进行的首次线上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旨在进一步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车祸突如其来,让他们陷入困境
2019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彭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未投保)致受害人陈某重伤二级。事发后,彭某弃车逃逸。经认定,彭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民事判决犯罪嫌疑人彭某的法定代理人彭某发赔偿受害人陈某19万余元,但执行情况告知书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今年6月30日,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中。
被害人陈某因脑干受损,说话不清晰、不连贯,生活不能自理,原本夫妻二人经营的大排档已经低价转手,妻子在家照顾其生活起居,目前两人均无收入来源。犯罪嫌疑人彭某是未成年人,其父母离异,据了解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事发至今仅垫付陈某医药费10500元,民事判决认定的19万余元赔偿至今未履行,而车祸发生后陈某医药费已花费20余万元。由于没钱继续救治,陈某出院回家养伤耽误了最佳康复时间,已经为后续的康复带来很大影响,现急需钱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在了解到自己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后,受害人陈某委托其妻子向江宁开发区检察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
召开线上司法救助听证会
“受害人由于没钱已经耽误了最佳康复时间,我们要尽快启动救助程序对他进行救助。”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向南京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市检察院决定采取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加强救助力度。
由于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加上受害人又住在高风险区域,正处于封控隔离状态,如果按常规的当面了解情况、当面听取意见的办理程序,只能等待疫情缓解之后开展,如此势必影响到救助的及时性和解困效果。
隔离不能隔断司法温情,疫情不能影响办案。南京市检察院决定采用网上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云主持,申请人、案件承办人、书记员,以及受邀参加的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孙世民、江宁区人大代表郑胜华、江苏什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英等三名听证员,各自通过网络接入参加此次视频听证会议。
经过公诉检察官介绍本案的基本案情,申请人陈述申请理由,司法救助检察官介绍司法救助申请及调查核实情况,听证人评议等环节,听证员代表作出了同意救助意见,并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判决的法律监督,提醒申请人对受害者康复费用等向法院提出主张。
“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已经在南京检察机关陆续开展,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让救助行为切实解决申请人的‘急迫困难’”。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云表示,这次公开听证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主要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但也为以后特殊情况下,召开线上公开听证,进行了一次成功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