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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能人”称可以低价买墓地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官: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2020-09-11 15:56:00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至4月间,程某虚构自己可低价购买某墓地的事实,分两次骗取被害人熊某钱款6万元。同年4月,程某再次谎称自己可以托关系购买某处房屋,并经熊某介绍介绍认识有购房需求的被害人张某。后程某以需要打点为由分两次骗取张某4.5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程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程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说法】

  此类犯罪活动往往具备一定的前提,即一些人意图通过支付高额费用,借助熟人关系、请客送礼等非正常途径实现自己的目的,从而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活动提供了可趁之机。对此,要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提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认知水平,从找关系向信法律、信政策转变,不断挤压该类犯罪活动的操作空间。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