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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李致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2022-02-16 10:14:00  来源:南京检察院

  编者按:南京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始终牢记法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1年,广大人大代表在视察调研、参加公开听证、旁听庭审等过程中,对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给予有力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真听意见,认真落实,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本期,我们推出“落实代表建议 改进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介绍其中部分监督案例和做法。

  李致家  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建议内容

  在南京市暨鼓楼区2021年度检察工作通报会上,李致家代表提出建议:“希望市区两级检察院把生态保护作为重点工作,紧跟中央的生态保护政策。”

  建议落实

  2021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践行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理念,共受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424件,立案372件,发出诉前程序336件,提起公益诉讼42件。与市生态环境局会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共建南京八卦洲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合作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

▲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会签协作机制

  在这一年里,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非法采矿案,创设性建议将哺乳动物栖息地服务价值损失纳入生态损害评估范围,获法院判决支持,被省检察院作为公告案例;在办理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将生态环境部门追加为诉讼参与人,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第三人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的使用主体、使用方式等,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此外,还办理了全省首例野生植物领域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环境修复有机结合,积极督促相关犯罪嫌疑人和责任人修复生态环境。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958万余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2处,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4家,补种复绿树木3100余棵,放流鱼类12万余尾。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生态环境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南京检察还将继续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啃硬骨头、打持久战,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这一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持续发力;加强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建设。

▲南京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长江生态保护工作座谈会

  编辑: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