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建邺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刘增发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2021年1月31日21时许,被告人刘增发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水西门大街路口时,被当场查获。经检验,刘增发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1.4mg/100ml。
南京检察@你,元宵佳节月圆人圆家团圆
2024,元旦快乐!
南京检察祝大家国庆中秋双节同庆!
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