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委员、理事会原副主任黄长安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由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黄长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长安决定逮捕
2021-02-10 10:18:00 来源: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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